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清理和完善基础数据的通知
全市各缴存单位,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冀建办房金函〔2019〕3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完成数据接入目标任务,现就缴存单位和职工基础数据清理和完善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个人账户信息
请各缴存单位对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济类型、法人代表、单位地址、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职工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凡登记信息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信息变更业务。
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将开展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各缴存单位务必在调整基数前完成信息核对和完善工作。缴存单位要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业务前台将单位账户信息和职工个人账户信息拷贝或打印,认真进行核对,发现信息有误或不完整的,要先完善变更信息,再做基数调整业务,同时各缴存单位要将书面的“单位账户信息和职工个人账户信息经核对无误”的反馈意见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窗口。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在受理基数调整业务时,要首先做好缴存单位核对并完善单位账户信息和职工个人账户信息工作,核对无误或完善后,再受理基数调整业务,同时收取缴存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
二、合并多账户的职工个人账户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同一缴存职工存在多个账户的,原单位要及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为职工办理离职封存业务,新就业单位要及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为职工办理账户的转移合并业务。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要按照管辖范围及时通过电话或上门的方式通知到多账户职工的原单位和新就业单位,经通知仍不配合办理的,不予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三、清理集中封存账户
职工已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职工账户集中封存满半年,请原缴存单位通知该职工及时通过手机APP或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同时告知该职工,如已重新就业,要请新就业单位及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
四、清理单位睡眠账户
已经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的缴存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的,要及时到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单位账户注销业务;正在办理或即将办理单位注销的缴存单位,要同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业务。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4日